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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代加工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食品代加工时,双方(委托为甲方、被委托为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如下:

一、权利、义务。1、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质量保证量完成食品代加工任务,如果生产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3、乙方以任何形式销售有标签品牌的系列产品,不得侵犯甲方的商标权,擅自生产、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每批订单以书面或微信方式送达乙方,乙方保证在甲方每批生产定金日内将该批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以书面或微信、短信通知提货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市场销售如果延误交货,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违约金的赔偿责任,违约金的赔偿依照本合同约定执行。5、乙方必须保证自己系列产品的库存量满足甲方的订单需求。如果确实不能满足甲方的订单需求,应当在甲方订单发出之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在延期时间内每天承担该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发生违约,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食品代加工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介绍,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