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的标准和补充规定
工作餐的标准和补充规定如下:
1、工作餐标准。(1)工作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可以享受2餐,工作不到4小时(包括4小时)可以享受1餐。(2)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享受标准午餐。(3)外勤人员是指店铺选址开发者、工程营建者、设备维修者、销售采购者、物流配送者,其不提供工作餐;符合出差条件的,按照补偿标准实施;兼职人员在不提供工作餐;现阶段在其它地方工作,但同时兼任本公司工作的人员,提供工作餐或补偿。(4)特殊或临时需要享受工作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要打电话向人事部报告,事后提供工作餐消费证明。(5)非工作日不提供伙食。
2、补充规定。(1)贵宾卡:为内外特别人员提供伙食使用,由行政制作,盖章有效。部门或者个人可以申请领取使用。(2)根据工作需要,有必要安排他人在此吃饭,请参见上述条例。(3)公司人员因工作在外面吃饭,符合出差条件的可报销。
(4)员工因工作不能在吃饭的,打电话通知行政,并告知用餐记录。(5)店面运营中的促销、优惠、折扣等政策活动不适用于工作餐。(6)现阶段员工用餐,门店根据餐券如实办理工作餐登记。
(7)工作餐应多蛋白质和胆碱含量高的肉类、鱼类、鸡蛋、大豆制品等。因为这种食物可以保持头脑敏锐,对理解和记忆功能有重要作用。另外,还可以多瘦肉、水果、果汁等脂肪含量低的食物。保证一定量的牛奶、豆浆、鸡蛋等优质蛋白质的摄入。
以上就是工作餐的标准和补充规定介绍,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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